慧慧: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如何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呢?
聪聪: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待交通民警查勘现场,确定事故责任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其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终结书、交通事故车修车证明和保险索赔证明使用)后,在48小时内,双方共同携带保险单正本、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等证件到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应将事故受损车辆一并开到保险公司或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约定时间、地点对事故受损车辆进行查勘、定损。经过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后,在定损金额范围内,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受害人可以自选厂家修理事故车辆。
慧慧:车辆损失能否在事故处理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或交通民警确定呢?
聪聪:这不行。因为交通民警只负责裁定事故责任,而不予确定车辆损失金额。另外,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在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慧慧:那对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可否在现场直接确定损失金额,当场赔付呢?
聪聪:对于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在交通民警的现场调解下,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在500元以内,且由交通民警在《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注明赔偿金额、受伤者受伤部位等内容后,可以当场赔付。
慧慧:噢,对于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在500元以内且由交通民警在《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注明赔偿金额、受伤者受伤部位等内容后,可以当场赔付。那超过500元的事故怎么办呢?
聪聪:首先由交通民警指定驾驶员带伤者到医院诊治,然后双方携带《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医院诊断证明和有关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到交通队执勤队处理。
慧慧:那修好车后该怎么办呢?
聪聪:修好车后,就可以携带《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出险通知书、汽车维修行业专用发票、材料清单、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具的定损单、诊断证明、医疗费单据、《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赔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了。
慧慧:看来实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以后,方便多了
所属专题:用车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