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原定征收一年现改征到今年6月底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公路局养路费征稽处获悉,去年年底公布的养路费一次可交一年的办法暂缓执行,今年的养路费只收到6月底。
市公路局有关人士介绍,在今年1月中旬左右,养路费征稽处接到上级通知,要求养路 费征收先收半年,而此前公布的消息是养路费一直收到年底。缩短养路费收取时限,在过去两年里还是第一次。从2000年1月起,养路费征收一直是先收一季度再看一季度,采取的是向后推移的收取方式,而这次是把养路费收取时限缩短了半年。有关人士分析,从1999年11月“费改税”政策通过审议以来,养路费征收办法一直是养路费改征燃油税的“风向标”,如果从今年7月开始不再征收养路费,意味着“费改税”政策可望从7月1日开始执行。此前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曾经发布消息,“费改税”政策将于年内出台。
据了解,在此规定出台之前,已有不少人交纳了全年的养路费。养路费征稽处有关人士介绍,如果下半年开始费税改革的话,征稽处将为已交纳全年养路费的用户办理相关的退费手续。
《京华时报》(2002年2月27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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