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桂俊松报道 3月20日,本报举办的汽车“三包”及召回制度座谈会在京召开。有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及企业界人士对汽车“三包”和召回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技术中心、一汽、东风、一汽-大众、上海通用、神龙、上汽大众、通用、福特、丰田、大众等40多个单位的人士应邀参加了会议。这些 人中包括“三包”及召回制度的制定者、相关草案的起草者。与会人员覆盖面之广、讨论的内容之深、会议气氛之热烈,出乎主办方意料。
本次会议采用了“座谈”的形式,形式轻松活泼。主办方没有安排座次和发言次序,参与讨论的人自报家门,自由发言,会议氛围轻松,不过话题讨论却十分热烈。南京菲亚特、中消协、一汽、大众、东风、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部门的同志先后发表独到见解。
会议主要围绕召回的这样几个问题进行。一是“政府该不该管”的问题。二是什么时候实行的问题。对于“三包”和召回,赞同者认为,实行“三包”和召回有法律依据,条件成熟。反对者则认为,虽有法律依据,但也没有“管”的必要,因为产品的售后服务是企业的市场行为,政府的任务是创造一种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赞同者又反驳说,市场竞争不能代替政府管理。制定“三包”和召回措施是政府保护弱者的行为。
当然,大家讨论得更多的是何时实行汽车召回制度的问题。对于“三包”而言,大部分与会人员表示赞成,认为实行“三包”的条件已经成熟,政府制定条例更便于企业的操作。但各方对召回的观点分歧很大。许多代表认为,召回是大势所趋,是迟早要做的,但当前实行召回制度的条件尚不成熟,应该讲究“水到渠成”。国家有关部门认为在制定这一法规时,已经充分地考虑子程序问题,实行召回制度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没有什么“水到渠成”的问题。
在操作层面,与会同志对实施“三包”和召回的一些技术性问题(比如以什么样的形式颁布、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
当然,有激烈的争论,也有广泛的共识;有观点的争鸣,也有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虽然参与讨论的人大多从各自的角度出发来探讨问题,但从总体上看,只是视角的差异而没有根本立场的差异。比如,政府部门也强调要充分调查研究,要考虑产业的发展,企业界人士也提出了完善“三包”和召回制度的建设性意见。大家既有对立面,又处在同一个统一体内。与会者普遍认为,“三包”和召回制度的实施在法律基础上没有什么问题,在制度实施之前应该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应该加强检测机构的建设等等。
总的来说,这是一次不同性质的组织在一起进行的一次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是一次座谈会,也是一次研讨会,是一次汇报会,也是一次听证会。通过座谈,架起了各方面沟通的强梁,也增加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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