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利好汽车消费法规有望今年出台,在规范汽车市场之余,也给汽车消费者带来更多政策保障和实惠。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2002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开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现有关部门正根据征集上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草案。业内人士认为,正式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如果在今年颁布实施,将会促进国内外汽车生产厂家更加注重汽车产品的安全性,提高国内现有汽车的技术含量。
《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公布《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对进入汽车消费信贷的门槛、开设汽车金融业务的类别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人行目前正在积极完善此项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
《汽车消费政策》
据悉,消费政策的核心是鼓励中国汽车消费,涉及了目前汽车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汽车收费等敏感问题。该政策首次明确提出了在汽车购置、使用及保养环节上,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非正常的附加费用,并且再次重申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汽车消费者收取任何附加费用的规定。《汽车消费政策》将有效地削减购车及用车成本,培育一个健康的汽车消费大环境。(记者姚飞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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