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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 汽车“三包”规定年内有望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 09:39  解放日报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京召开《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规定)研讨会,会议透露,消费者期盼以久的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年内出台。目前该《规定》已进入第二轮推敲、修改阶段。

  据悉,《规定》将明确家用汽车范围,不仅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还包括旅行车、多用途车、越野乘用车及其总成和零部件。另外,该《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还将进一步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据介绍,为配合《规定》的出台,目前公安、税务已经实施相应的辅助政策,为《规定》的最终出台铺平了道路。过去,消费者因质量问题退换汽车时,往往面临汽车购置税、牌照费等费用由谁掏的尴尬,如今,类似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据了解,经营者规避法律规定的更换、退货责任,轿车质量、维修服务质量、汽车零配件质量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出台,将会给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这次会议还透露,汽车召回制度也将在今年出台。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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