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交通违章超标单位不得评先进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09:57 北京青年报 |
本报讯 昨天上午,本市“迎奥运共建首都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在全市范围展开交通公德教育,形成文明驾驶、文明骑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在三至五年内得到根本提升。 据了解,这次大型活动由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交通委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活动从现在起持续到2008年6月。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开展交通法制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规 范机动车、自行车、行人等全体交通参与人的出行行为;开展“缓解交通拥堵人人有责”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科学选择交通方式等。记者从启动仪式上了解到,本市在2005年6月前将加大对机动车随意停放、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党政机关车辆、军警特种车辆的管理。对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驻京部队车辆的违章行为实行抄告制度;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凡交通违章率超标、交通死亡事故超标、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不得被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文明交通教育将纳入大、中、小学素质教育,小学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启蒙教育,继续发挥“小黄帽路队制”宣传引导作用;中学重点开展规范骑车行为的教育,并开展“骑车安全联系卡”试点工作;大学新生入学时必须学习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另外将通过流动人口登记和就业等渠道,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外来农民工的文明交通教育。还要加大力度,培养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斑马线”意识。 活动期间,本市将命名一批北京市文明交通标志区域、公交文明示范线路和文明交通示范路。据了解,文明交通标志区域和创建示范路要做到无行人乱穿马路、无自行车闯红灯、无出租车乱停车、无抛洒滴漏和乱扔废弃物。公交文明示范线路上的公交车辆上要引导乘客站台有序上车,车上爱心互助,没有服务纠纷发生。还将开展现代交通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到2007年,全市80%以上的社区以及70%以上的距国道、市道一公里以内的村庄达到交通文明创建标准。 北京青年报: 高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