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人们对交通违章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往往也只局限在酒后驾车、超载超速、抢道横穿等严重违章行为上。还有一种出于司机本身不良习惯的违章行为,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那就是开车做小动作。
漫步街头,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就不难发现,有些司机一边驾车,一边吸烟、闲谈、左顾右看、抠鼻子、吃东西、剃胡须,甚至与乘车人动手动脚打闹等等。在司机队伍中,开车时有做小动作习惯的人比例是很大的,究其原因,关键还是司机本人对安全行车重视程度不够,对小动作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
司机的小动作越来越明显地威胁着交通安全,然而,司机何时告别小动作?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十三项虽明确规定了“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淡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但司机依然在我行我素,依然自得其乐。该条例第八十一条七项虽也规定了罚慢:“驾车时我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处5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但在实践中,几乎没被执行。笔者还没听说过哪位司机因做小动作而被处罚过。可见,这一交通安全隐患并未引起高度重度。
在我国,由于道路设施建设跟不上车辆的增加数量,行车环境本身就不好,加之驾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至车祸频发。因此,更有必要重视司机的小动作所带来的危害,制止这一诱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违章不分大小,都能带来危害。这就要求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针对司机的小动作采取有效措施,该管则管,该罚则罚,决不能姑息迁就,并要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司机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安全意识。当然,关键的还是司机本人要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小动作的危害,自觉向小动作告别,确保行车安全。 (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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