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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三菱帕杰罗引爆汽车质量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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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1年3月14日 10:45 |
去年3·15留下“医疗纠纷是否适用消法”的疑惑还未解开,今年3·15,郑州的汽车质量投诉又成了热潮。有关人士说,这是三菱“帕杰罗”让中国消费者觉醒了。
在往年的消费诉讼案件中,与其他商品相比,有关汽车质量纠纷的并不多见。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说,在他的同行里,不少人的车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有些毛病都是“胎里带来的”。但车主们大多没有想到“追究”厂家的责任,很多人采取了修修完事的态度。
3月11日,在省消协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3·15咨询活动中,居然出现了一个车队前来投诉,投诉的对象就是汽车,涉及多个品牌的车辆。
显然,是三菱“帕杰罗”引爆了中国车主的自我保护意识。今年年初,三菱“帕杰罗”因产品设计问题,引起轩然大波,中国的大多数消费者选择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三菱“帕杰罗”问题尚没有最后了结时,今年3·15的一个投诉热点已悄然浮出水面。
二七区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楚建萍庭长说,汽车这种商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消费者购买后,很多即使发现问题,由于问题往往很专业,需要鉴定,鉴定费用又比较高,要求厂方退、换比较困难,一些人就不再深究,只求修好便罢。但是,今年,车主投诉,询问诉讼事项,向厂家要个“说法”的明显多起来。
消费者遇到汽车质量问题,不要着急。楚庭长说,先熟读“三包协议”、“质量保证书”,确定自己的车是该退、该修。消费者一定要与经销商加强沟通,征求其意见。一旦与厂家协商不成,诉讼并不是惟一的途径。消费者还可以考虑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诉,向质检、工商部门投诉,与诉讼相比,这些途径比较简捷。
楚庭长提醒消费者,产品质量问题是终身的,不受三包期限制。只要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找生产商、销售商们要说法。(大河报)
所属专题:3.15汽车维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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