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电摩托车后轮圈质量伪劣,竟然导致一起命案和三起民事官司。3月15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就其中第三个诉案作出终审判决:摩托车修理商王瑞林赔偿摩托车主彭新华7万余元,中原摩配经营部业主翁克林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5月9日,家住通州市的彭新华到王瑞林处修理摩托车。王为彭更换了摩托车铝合金后轮圈。不久,彭驾驶该车时后轮圈突然碎裂,搭车的南通市妇女钱某被摔成重伤,当天身亡。质检部门认定,该摩托车后轮圈为不合格产品。
死者家属将彭告至南通港闸区法院,法院判彭赔偿钱家7万余元。彭遂将修理商王瑞林诉至法庭,要求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去年12月20日,法庭判王瑞林负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彭新华7万余元。王瑞林认为后轮圈是从中原摩配经营部翁克林处买来的,再次上诉,要求追加翁为本案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