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都市贝贝”,已经开了两年了。这车什么都好,可就是上不了长安街。我曾经是个汽车记者,对车的好坏多少还懂一点。从整体性能、车型外观、乘坐舒适度等方面讲,奥拓当然比不上丰田、本田,甚至捷达、富康。但是,它毕竟是一款成熟的轿车,速度也挺快的,空调也挺凉的,做工也挺细的,尾气排放也符合北京市的环保要求。总之,除了一个大老爷们儿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外,我对这车基本上是满意的——人家本来就是“经济型”轿车嘛!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在早7点至晚8点的规定时间内,只允许排气量1.0升以 上的汽车上长安街。这项规定大概执行好几年了,大家也都习惯成自然。偶尔看见不明事理的外地车——夏利呀,奥拓呀,云雀呀——误闯长安街,还不禁幸灾乐祸:“嘿,瞧这傻小子,等着挨罚吧你!”
对长安街限行标准的质疑不是没有过。尤其是当有段时间,限行范围扩大到所有没“屁股”的两厢车时。许多专家都说:越是排气量小的车排放污染越轻,应该加以鼓励才对,现在反倒限制它们上长安街,是没有道理的。说归说,道理归道理,规定还是规定。
现在,咱们国家马上要加入WTO了,我不由得畅想,有一天,我的“贝贝”也能行驶在长安街上。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WTO有一条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它的大意就是,咱们大家彼此都是平等的,不能有厚有薄。你对别人什么样,也得对我什么样。譬如你给张三一个苹果,也得给我一个;而如果你不许我进你们家门,你也不能让李四进。总之,大家得适用同一个标准。WTO还有几个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公平原则等,都有互通的地方。按照这些原则,长安街就不应该限制我的小“贝贝”。因为对于所有的汽车来说,“排气量1.0”这个标准有歧视的嫌疑。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WTO的原则是世界贸易原则,管不着我这点破事儿。但我坚信,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WTO精神的普及,许多人的思想观念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按照WTO原则办事,将不仅仅局限于贸易领域。这正如同WTO给中国带来的影响,绝对不是一两个行业,三四种产品,五六个方面……(炼刀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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