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本网收到三菱帕杰罗长沙受害者陆慧的丈夫周建红就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于2001年12月13日发表的声明对全国媒体和同胞的一封公开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全国媒体记者及全国同胞: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陆慧因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产品质量问题遭遇不幸以来,一直 对陆慧及我们全家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2001年11月27日,陆慧因无钱被迫放弃治疗长达四个月之久后,在陆慧的强烈要求下,我们把陆慧抬到了北京。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的代表向我们表示,三菱汽车公司愿意与陆慧的家属进行友好的协商和解。
12月4日,在日本三菱汽车的安排下,我们与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北京事务所所长安乐英明先生及其他三菱汽车公司代表进行了第一次协商。安乐英明表示,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对陆慧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和慰问,三菱汽车公司东京总部对此事十分重视,三菱汽车公司愿与陆慧家属就陆慧问题的彻底解决进行友好的协商和解。并表示他们将尽快把此事向日本东京总部汇报,一旦日本东京总部决定彻底解决并能让我方接受的和解方案后,将尽快通知我方。
我方当时表示,对三菱汽车就此事和解的提议表示接受,因为毕竟和解是使陆慧尽快回到医院继续治疗的最快捷的一种方式,但也请三菱汽车公司同时考虑:第一,陆慧的病情不允许再有任何耽误;第二,我们一行四人在北京的开销太大,时间长了将无力承受。三菱汽车公司代表请我方理解三菱汽车公司办事的程序和所需时间,请我方耐心等待,对此我们表示理解。
就在我们焦急等待期间,我们在北京的费用出现了困难,告之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后没有得到任何表示。我们不得不向媒体公开寻求捐助,后来在媒体的呼吁下,有北京和湖南的好心人,短短三天时间,共捐助善款1.91万元,其中有战士送来津贴的,有同事看了报道后凑钱送来的,有退休老奶奶送来儿女孝顺钱的,有建行北京市朝阳区营业部团委送来爱心基金的,是他们帮助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对此我们十分感激,但我们更着急的是陆慧的治疗问题还无法解决。我们在焦急地等待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的回复。
然而,12月14日晚上7时,在我们正焦急的等待时,突然有媒体记者打电话告知我们,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发布了一个有关陆慧问题的声明,表示:第一,肇事车是零部件散装进口,三菱汽车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这种前提下,三菱汽车公司愿意给予陆慧人道主义援助;第二,三菱汽车公司与陆慧方无法达成协议,与陆慧的事情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起诉。对此,我们感到十分的震惊。
在我们以最快速度落实日本三菱汽车公司所发的声明事宜以后,我们认为三菱汽车公司在从未事先正式通知我方的情况下,在网站发表这种声明,是对陆慧的一种欺骗,是对陆慧极不尊重的行为。陆慧认为,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的行为也是极不人道的。
为了使全国的媒体和所有关心和支持陆慧的同胞了解事情的真相,我方就三菱汽车发表的声明作如下答复:
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作为一家日本企业,在中国的一切经营活动应该遵守日本和中国两国的法律。按照中国法律,第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肇事车所做的鉴定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中已经指明肇事车的生产单位是日本三菱,型号是帕杰罗v31,所以我们无须再做证明。
第二,按照中国法律程序,如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鉴定报告持有异议,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应该向更高一级,也就是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议,而三菱汽车公司目前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中国的法律程序。
第三,我方的任何观点,都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文件证据作为支持,而三菱汽车公司从未向我方出具能够证明他们所提出观点的第三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证据支持,并且在媒体向三菱汽车公司提出类似要求时,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也从未提供过。所以,根据中国法律及法律精神,在陆慧方未收到日本三菱汽车公司提供的支持其观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之前,陆慧方对于日本三菱汽车公司提出的有关肇事车为零部件组装进口、日本三菱汽车不负任何责任的观点有权不予考虑和接受。
陆慧和我是11月27日到达北京的。我们到达北京以后,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的代表也一直与我们保持联系,我方也向日本三菱公司的代表通报过我们在北京的费用出现困境的情况,而日本三菱汽车公司除了在12月3日派代表送来一篮鲜花表示慰问外,再没有任何解决我们实际困难的行动。后来是我们向媒体求助呼吁以后,我们自己的同胞给予了陆慧帮助和支持。
人道主义最基本的涵义是同情。陆慧因为无钱停止治疗长达4个月之久,到北京进行协商时因费用一度陷入困境,而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在知晓陆慧困境的情况下,却做出今日之举,无异于伤了陆慧后又在陆慧的伤口上一次又一次地撒盐。为此,我们怀疑日本三菱汽车公司是否还有资格提及之所谓人道主义,我们还能指望什么日本三菱汽车公司所谓的人道主义帮助呢?
陆慧方认为,日本三菱汽车公司获取有关证据的方法应该是合法的、可以公开的、能够接受媒体监督的,我们要求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在2001年12月18日10时之前向陆慧方或媒体正式公开能证明其不负法律责任的观点的有关法律文件或证据,以及证据的提供来源或获取途径。
如果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到时不能提供,陆慧方是否可以认为:第一,日本三菱汽车公司根本就没有证据,是在欺骗陆慧及全国广大媒体和所有关心陆慧的同胞。
第二,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在获取其证据的方法中是否有猫腻或者是违法的行为。
陆慧方认为任何公司不可能永远不犯错误,而看一个公司是否是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遵守法律的、守信用的公司,关键是看其犯了错误后的所做所为。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因为设计不当造成“帕杰罗”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人身伤害并不是陆慧单独一起偶然的事故,中国政府已于2001年2月8日公布了《关于禁止进口两款日产三菱帕杰罗V31、V33越野车》的禁令。陆慧事件是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必须正视、不能够逃避责任的。
我方将根据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对我方此要求的答复,采取我们下一步的动作。届时,我们将向媒体公布。陆慧也请求全国媒体继续给予支持关注。作为陆慧的丈夫、法定代理人,我将为维护陆慧的合法权益坚持到底。
现公布我们在北京的联系方法:北京市北三环路马甸桥西北角北太平庄后面七省驻北京办事处大院福建省驻北京办事处406房间联系电话:010--62011133--2846 013808476507
为了体现公正的原则,也请广大媒体采访日本三菱汽车公司。
再次感谢全国媒体和所有关心陆慧的同胞对陆慧及其全家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三菱帕杰罗长沙受害者陆慧丈夫周建红
订汽车新闻短信把握汽车时代先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