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瑞典生产的一辆沃尔沃FH12型货车,因生产装配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日前,经山东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鉴定,依法出证索赔,现瑞方已作出赔偿:除负责修复撞损的车辆外,再给中方一辆货值75万元人民币的沃尔沃FH12型货车。
去年8月29日,淄博华运经贸有限公司从瑞典购买一辆沃尔沃FH12型货车。该车从深圳黄岗口岸入境,行驶至山东沂水县高桥镇时,由于制动失效,与同向行驶的货车追尾碰撞,车辆受损,人员无伤亡。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企业报检后,立即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和鉴定。确认是瑞方生产装配操作失误,致使该车感载阀不能正常工作,直接导致两个中间桥制动缸和后桥两个制动缸压力过低,使制动系统失效。
据此,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出具检验索赔证书。沃尔沃卡车公司先后两次派人与该局检验人员进行技术性谈判,试图推翻其出具的检验证书。由于该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事实清楚,科学依据充分,沃尔沃卡车公司不得不承认该车的装配质量问题,表示愿意赔偿中方的一切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瑞方遂作出上述赔偿。
(谭延明 王金贵)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1年04月03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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