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是什么?从理论上来说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真正主宰,所以才有“上帝”之称。“上帝”之称虽有媚俗之嫌,但它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商业社会的食物链的高端在哪里。理顺了这个思路以后,又有一个问题矛盾起来既然是主宰,怎么会有权益保护之说?除非这个主宰名不符实。
“顾客是上帝”这句话其实绝非媚俗,但是我们要清楚的是,在中国,这句话里的顾客指的是一个群体。群体是上帝,而个体什么也不是,这就是现实的写照。可是,我们不禁又要问,一个个体什么也不是的群体真是上帝吗?如果是,也只能是一个比较原始的上帝。因为这种文化必然导致一种周而复始的循环,即商家欺诈第一个顾客时,他不用担心后果,欺诈第二个顾客时也不用担心后果,只有当他得罪到第N个顾客时,即所谓犯了众怒,他才得到报应。这时,“上帝”才会表现出自己的尊严和力量,群起攻之,口诛笔伐,一举打翻这个商家。然后会有另一个高喊“顾客至上”的商家取而代之。刚开始时,这个后起之秀也许会对消费者权益有所重视,但久而久之又会重蹈前任的覆辙,所以在中国很难有“百年老店”,这是商家的悲哀,更是消费者的悲哀,因为经济发展不能仅靠打翻商家来实现,消费者权益更不能“出口气”划等号。导致这个问题的出现,我们往往只是归咎于“奸商”的不自觉。
但是如果消费者自己客观地做一下反省,就不难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把您换成商家,在一个没有制约又没有后果的环境中,您会自断财路吗?
一年之中,只有一个“3·15”,换句话说,只有在这一天消费者才能痛痛快快地出口气,也只有这一天消费者才是真正的上帝,更多的时候,我们戴着那个“大帽子”却什么也不是,所以我们走不出那个周而复始的怪圈。也许有那么一天,当我们学会并有能力从容自然地去捍卫个体的尊严和权利时,我们才能迎来一个消费者和商家双赢的春天,当然,这个前提是:我们必须学会独立思考并勇于活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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